中山拼团购房146群(233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157人申请入群

华发、碧桂园售楼处被暴力打砸 多地业主闹退房

发布时间: 2018-10-08 10:23:44

来源: 南派楼叔

分类: 本地楼市


  国庆黄金周,开发商正忙着降价卖房,想不到多地都有业主闻讯赶来现场闹退房,期间引发冲突,甚至出现投掷石块、打砸楼盘售楼处的暴力事件:

  10月4日,江西上饶碧桂园信州府因价格从带装修价1万降到毛坯价7000元,结果被业主集体赶来闹退房,导致售楼部被粗暴打砸,网友形容它是2018年楼市真正意义上的“第一砸”!

  碧桂园信州府销售中心被打砸现场截图

  上饶碧桂园信州府销售处当天事件现场


  其实,今年被打砸的不只是碧桂园一家,之前还有华发的楼盘售楼处也被业主打砸,原因同样是降价,据说当时降阶2000元一平方!

  华发楼盘售楼处业主维权现场截图,网友称沙盘模型被砸。


  碧桂园天樾项目业主集体抗议降价,现场发生冲突。


  “闹退房”事件多地重演 如今愈演愈烈

  碧桂园信州府销售处事件现场


  10月4日,江西上饶碧桂园信州府因价格从带装修1万元售价降到毛坯房7000元,结果被业主集体抗议。

  碧桂园天樾项目事件现场


  国庆节当天,江西上饶碧桂园天樾的部分业主因为该项目推出毛坯房发售,于是集中在楼盘售楼部门口要求给说法。有业主反映,因为当初买房子时碧桂园天樾称不会推出毛坯房,全部都是带装修的卖。


  国庆期间,位于上海浦东惠南碧桂园南郡项目也出现大规模业主维权事件。有业主投诉称碧桂园暗地里搞阴阳合同,不按上海市政府要求的一房一价政策销售,一夜之间将备案均价35000直接降到28000至26000销售。


  据了解,碧桂园浦东南郡今年8月15号开盘,到国庆节才一个半月。有闹退房的业主表示:我们不反对降价,关键我们合同签了不到一个月,最起码也让我们第一批业主按降价处理吧,不行就退房!

  上海浦东碧桂园南郡当天事件现场

  碧桂园蕉岭首府项目业主集体维权现场


  9月22日,碧桂园广东蕉岭首府项目因为小区发生车库坍塌事故,引发业主担忧并前往现场维权。


  另据了解,业主集体抗议开发商降价的楼盘不只是碧桂园,还有融信壹号府、豪门金地、泰禾合肥院子等多个品牌开发商的在售楼盘项目。

  杭州有楼盘二期降价40万,老业主在现场打起横幅,要求“还我们的血汗钱”!


  “退房”事件一再重演 明年更猛烈?


  2008年9月2日下午,杭州业主在万科售楼部维权。


  十年前的今天,万科原董事长王石因为认同楼市“拐点”论,率先在全国降价促销,但有杭州业主因为不满降价,当时集体围攻售楼处,要求退房。


  如今10年已经过去,想不到相似的一幕又发生了。

  今年国庆前夕,万科“活下去”事件持续刷屏。以此为背景,全国各地楼市掀起一场降价促销战,各种促销纷纷登场。


  万科、恒大、碧桂园等一批大房企也加入战团。其中,最典型的是:9月26日,厦门“首开万科白鹭郡”开始调整价格,推出106套别墅,据说一口价从原价带装修500万直接降到278万毛坯,相当五折甩卖。


  碧桂园各地也在忙着促销,甚至有多地业主投诉有多个楼盘直接降阶3成。


  恒大为了冲刺销售目标,从9月初就早早打出89折大优惠广告促销,并承诺无理由退房。

  楼叔经过了解发现,所谓降价,其实多是开发商的一种促销策略,基本上还是将原来的带带装修商品房在国庆期间改为按毛坯房发售,实际上降价幅度并不大。


  但是,前期购房的业主却还是不能接受楼盘降价,甚至连开发商虚张声势的“假降价”都无法接受,因为他们预期房价一直都会涨下去。


  现在,问题就出在这里了!


  但理性的人都知道,事实并非如此,房价有升有降才是市场的正常规律。


  所以,要是明年楼市真的进入“严冬”时期,开发商将不得不降价促销回笼资金“活下去”!


  若真如此,届时岂不是业主要求退房事件有可能会越闹越大,甚至在全国各地会掀起退房潮?


  专家观点:


  降价损失应由购房人自己承担


 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符启林认为,房屋买卖是一种市场行为,既然业主和开发商在自愿情况下签订了购房合同,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,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。否则,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。


  房屋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即告成立和生效,无论房屋是否办理了过户手续,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因此,购房人购买房屋后,房屋价格的涨跌属于商业风险,这种风险应由购房人承担。


  在符启林看来,除开发商与购房人约定或者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外,开发商无法定义补偿购房人降价前后的价格差额。


  律师说法:


  以降价为由要求退房难获司法支持


  购房人可否以房价下跌为由,要求开发商退房,或者是补偿商品房降价前后的差额呢?


  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学华认为,如果已经办妥了网签,那么,购房合同应受法律保护;如果未办网签而不能过户的,那么业主有权起诉要求解除合同。


  张学华指出,对于合法有效的合同,业主如果想解除,必须有相关法律依据支持。根据合同法、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等相关规定,购房人因开发商违约,可行使解除权,解除房屋买卖合同。


  他进一步解释,如业主仅以降价为由要求退房,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。除非退房的理由是下面三条:


  首先是开发商违约。比如,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经催告后3个月内仍未能交房的;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,因为出卖人的原因未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;环境评测不合格,质量严重不合格等开发商根本违约行为。


  其次是开发商违规。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;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,高于预售方案中报备的房价等。


  此外还有情势变更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,开发商和业主均无过错,那么业主可要求退房,如因银行贷款政策变化,导致业主办不下按揭;因限购等原因导致业主不能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等。


  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管铁流律师则认为,业主除非掌握有录像、宣传单等充足的证据,证实开发商售楼时存在欺诈行为,否则,即便诉讼,亦难以获得法院支持。


责任编辑: huangqitong

团购报名

最新楼讯
楼盘导购更多>>
购房指南更多>>
小编推荐
订阅楼市楼讯